我校2017级本科生共有13个学院的36个专业(或专业方向)按15个专业大类招生。按照各单位大类专业分流计划,本学期结束后有9个学院需要进行专业分流。为确保2017级专业分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
 一、专业分流工作总体要求 
 (一)各学院(名单见附件1)应根据本单位专业分流实施方案,结合2017级本科生大类培养实际情况,进一步优化并制定各单位2017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方案并在全院范围内公布,确保学生知情并做好分流政策解读和专业选择指导工作,引导学生合理选择专业。 
 (二)学院应以尊重学生个性发展为前提,结合学院专业结构布局和优势教学资源分布,确定专业分流计划。 
 (三)按特殊招生政策录取的学生,如招生时未指定专业,学院可以视实际情况单列名额,单独组织专业分流;如招生时已指定专业(名单见附件2),则依据学生入学当年的招生约定确认专业。 
 二、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 
 (一)专业分流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,做到程序透明,操作规范,结果公开。分流结果应在学院范围内公示。 
 (二)分流工作结束后,各学院应及时在教务系统变更学生所在专业、班级信息,确保学生选课、学籍注册等能够顺利进行。 
 (三)专业分流的时间节点参见下表,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日程安排: 
 
  
   
    | 时间  | 工作安排  | 
   
    | 6月14日前  | 各学院向教务处提交《2017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方案》并在全院范围内公布;向教务处提交分流后专业、班级信息(见附件3)。  | 
   
    | 6月15日-7月2日  | 各学院做好分流政策解读和专业选择指导工作,引导学生合理选择专业。  | 
   
    | 7月2日-6日  | 考试周  | 
   
    | 7月7日-22日  | 任课教师完成试卷批改和成绩录入工作。为不影响专业分流工作,请任课教师务必按时完成成绩录入工作。  | 
   
    | 7月23日-31日  | 学院统计学生学业成绩,依据分流方案完成专业分流并公示结果。公示无异议,即可在教务系统维护学生专业班级信息,并向教务处提交纸质版学生班级信息(见附件4)。  | 
   
    | 8月6日-12日  | 学生选课  | 
  
 
 请各单位于2018年6月14日前将《2017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方案》和分流后专业、班级信息提交教务处并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各项工作。 
 联系人:兰雅慧、任丽蓉;联系电话:62288057 
 教务处 
 2018年6月1日